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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江月财务致各纳税人的公开信
敬爱的纳税人:江月财务忠心的欢迎您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对于贵企业的成立我们表示由衷的祝贺。面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我们将竭尽全力做出支持,由于财务代理工作的特殊性所以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能够得到贵企业的多多支持、理解和帮助。 由于各行业成立之初有许多工商税务等问题需要解决,所以企业对不明确之处应与我们经常沟通;我们也会对您的咨询做出耐心的解答;在企业正常经营的同时希望企业遵守财务制度,由于不遵守财务制度或不听取江月财务见议,有可能会对企业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希望各纳税人对江月财务做出的建议仔细考虑,这样才会有助于企业健康长久的发展。我们才会一直默默的支持您走向成功。 我公司除代理记账基本工作外对其他相关业务不负有义务,如果企业有所需求,敬请遵守江月财务各项业务收费标准洽谈相关代理事宜(一旦其他相关业务在税务申报期期间发生,我们遵守以纳税申报基本工作优先办理方式,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如遇企业不明原因消失、代理费不按期交纳我公司有权不给予税务申报、证件年检,如企业中途通知我单位不进行申报请结清当期之前代理费,并于60天内取走相关财务账务资料,否则视同无人接收处理。 江月财务的客户(即我们所服务的企业)能够认可我们的服务,并转介绍客户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我们一定会再接再厉不负重托。 最后我们忠心希望与企业客户、各界同仁精诚合作,携手企业成功。